據重慶市城鄉建委介紹,重慶《電動汽車充電設備建設技術規范》(報批稿,以下簡稱《規范》)已進入報批階段。其中規定,高速公路上每50公里內就要有電動汽車充電區。
重慶市目前正在加快《電動汽車充電設備建設技術規范》的編制進度。該《規范》已于今年3月10日完成征求標準意見,并于6月3日通過專家審查,現正處于報批階段,爭取早日發布實施。
每50公里高速路建充電區
《規范》規定了充電設備的規劃布局及建設比例。充電設備在高速公路上的建設規定了“高速公路單向公用充電區服務距離宜小于50公里,每個充電區同時充電的接口數量不宜小于12個;在滿足安全條件下,公用充電設備宜與加油加氣站或高速公路服務區合建。”
文件規定,除了高速路,主城核心區公用充電設備服務半徑應小于1公里,公用充電設備與電動汽車比例不應低于1:8;其他區域核心區公用充電設備服務半徑應小于2.5公里,公用充電設備與電動汽車比例不應低于1:15。
今年要建一萬個充電樁
來自市發改委的消息稱,截至去年底,重慶市已建成和投運各類充換電站24座,充電樁405個,在建充電樁2019個。今年,全市計劃建成1萬個充電樁。到2020年爭取建成15萬個充電樁,主城區每公里提供1座公共充換電站,充電將更為便利。
據重慶市此前發布的《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車庫必須100%建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新建的交通樞紐、超市賣場、商務樓宇,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辦公場所,學校、醫院、文化體育場館以及獨立用地的公共停車場、停車換乘(P+R)停車場等,在主城區按照不低于總停車位數量10%的比例,建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在其他區、縣城區這個比例為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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